背景:
事主己婚,沒有其他家庭成員。
事主年輕時被控嚴重罪行《販運危險藥物》,罪名成立,被判入教導所18個月。
入紙時間:
2021年3月與UKM 聯絡,及準備有關申請文件
2021年6月初一家人入紙;
申請難度:
- 《販運危險藥物》是指向他人出售或供應危險藥,屬於嚴重罪行;
- 被判刑期長達18個月;
UKM評語:
- 事主犯案時年紀輕,還未成家立室,懂事後亦沒有重覆再犯,移民例亦有講述相關情況,有機會被酎情處理;
- 事主沒有急切離境需要,我們有充分時間搜集其他週邊證據;
結果:
- 事主一家於9月份成功獲批入境英國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