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BNO VISA 62歲父母成年受養人 重新申請成功案例 」
「爸爸患上急性腎病 媽媽曾經中風 依然被要求提交受養證明」
「香港物業已出售 並已購買全家人機票 大失預算」
背景:
事主,已婚,BNO STATUS HOLDER。事主於2022年初自行申請BN(O) VISA,包括父母成年受養人申請。父母歲數相同,62歲。爸爸2022年尾,確診患上急性腎病,腎功能只有大概3成。媽媽曾經中風,行動不便。後被移民局要求補交受養証明,事主向相熟醫生提取醫療報告,最終被移民局以受養證明不足為理由,拒簽BN(O) VISA。
事主得知父母簽證被拒絕後,認為移民局不合情理,因父母的而且確需要自己的長期照顧。另外,因已出售物業,並購買全家人到英國的機票,需要突然在港租住地方,並損失機票費用,大失預算。
事主在網上查詢有關拒簽後的補救方案,最後決定向UKM尋求協助。
時間:
2023年2月初與UKM聯絡,並開始準備文件及申請流程。
難度:
- 首次申請的所有資料,移民局已經記錄在案,UKM需要清楚知道初次申請時所提交過的文件內容,以免發生「前後矛盾」,令到UKM在準備文件時,發揮空間有限;
- 父母的香港醫生信內容,難以更改,令UKM發揮有限;
- 有拒簽紀錄,會延長批核時間,移民官亦會多加留意新申請所遞交的所有文件,申請難度增加。
UKM評語:
- 首次申請的所有資料,移民局已經記錄在案,按照過往的成功經驗,需要額外慎重處理,以免出現「前後矛盾」,否則會被控「欺瞞移民局」,簽證被拒簽之餘,還會有「Immigration Bail」,令成年受養人在某段時間被禁止進入英國。嚴重還會喪失英國免簽證資格;
- 在深入了解事主背景後,認為事主的申請雖有不足之處,但經深入研究,對比過往成功案例後,UKM清楚知道方向上需要如何處理,移民局有機會酌情處理。事主亦了解到,此次申請成功機會,會不及初次申請理想。
結果:
- UKM在2023年2月中完成重新申請。移民局在2023年5月18日通過了父母的成年受養人申請。事主得以一家團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