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功案例 | 犯罪記錄人士
曾犯走私被判監6個月申請BNO Visa成功案例
由UKM張貼於 2024年11月01日


背景:
事主,已婚,伴侶為BN(O) STATUS HOLDER。事主成年後,曾參與走私活動,最終被補,被判監禁6個月。

事主伴侶認為,監禁少於12個月,應該會很容易申請成功。加上BNO VISA是一個有政治考慮的簽證,事主伴侶更認為,申請會順利通過,決定自行申請BNO VISA。

後來,收到移民局需要補交文件的email,最終被拒簽。

事主從網上討論區得知,BN(O) Visa的門檻比上一年有所收緊。為避免喪失一家移民英國的機會,決定向UKM查詢,重新申請BN(O) Visa的可能性。

時間:
11月初,決定選擇UKM,並開始準備文件及申請流程。

難度:
- 被判監6個月,移民局會以嚴謹態度進行審核;

- 因移民局會保留第一次的申請紀錄,UKM的發揮空間會有所限制,成功率受影響;

UKM評語:
- 初次犯案時,事主已經成年,有負面影響;
- 當時走私的物品比較尷尬,令申請觀感較差。

結果:
- UKM在12月完成遞交申請。移民局在2024年1月3日批出了一家三口的BN(O) Visa。

<回上頁